為做好2020年度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港口機電專業職稱評審工作,按照《市人社局關于開展2020年度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結合我市港口機電行業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情況,特制定本方案,具體內容如下:
一、專業級別
2020年度申報工程技術系列港口機電專業(高、中級)職稱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,須按照本方案要求進行申報。
二、參評范圍
我市(含駐津)企業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、個體經濟組織等(以下稱用人單位)在職的從事港口機電專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,以及從事港口機電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,遵守憲法和法律,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,符合有關政策申報條件的,可申報本專業對應等級職稱。
三、評審標準
按照《天津市工程技術港口機電專業高級工程師、工程師資格評審標準》執行。
四、評審方式
2020年本專業職稱評審方式為:專家評審。
對于不具備規定學歷申報人員,需要參加非本專業申報人員考試。
五、申報材料
(一)申報單位提交材料:
1.信息系統生成打印《職稱評審委托函》1份(A4紙打印并加蓋呈報單位公章);
2.信息系統生成打印《報評人員名冊》1份(A3紙打印并加蓋呈報單位公章);
(二)申報人員提交材料:
1.《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》,副高級提供3份,中級提供2份,使用A4紙雙面打印(加蓋相關部門印章)。
2.《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表》,副高級提供20份,中級提供20份,使用A3紙單面打印(加蓋用人單位公章)。
3.學歷學位證書、已取得的最高級別職稱證書、勞動(聘用、勞務)合同(協議)或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相關證明材料,各1份復印件(無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)。
4.本人業績綜述,以及論文、著作、專利、案例、業績證明函、獎勵證書等能夠證明本人創新能力、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的業績材料各1份復印件(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)。
上述材料需使用系統生成表格打印,并將復印件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。居民身份證、學歷學位證、學歷學位認證、職稱資格證、勞動合同等申報材料的原件,需在職稱系統中提交清晰的掃描件。
六、時間安排
按照2020年度天津市職稱評審統一要求,評審時間安排和工作進度如下:
1.9月8日前:向社會公布本專業職稱評審總方案,并報人社局備案。
2.9月8日至9月25日:申報人完成網上申報工作。
3.10月16日前:完成在線審核工作,收取紙質評審材料(聯系方式見附件)。
4.10月25日前:向市人社局報送專家庫人員名單,核準備案。
5.10月25日前:組織不具備規定學歷的申報人員考試。
6.10月31日前:通過職稱系統專家庫管理模塊隨機抽取評審專家。
7.11月15日前:向市人社局報備評審會議時間和地點。
8.11月30日前:召開評審工作會。
9.12月15日前:對評審結果進行公式。
10.12月31日前:將公示無異議的評審通過人員向社會公布,將評審結果和評審工作報告報送市人社局備案。
11.2021年1月31日前:向業務主管部門印發評審通過人員通知。申報人可登陸職稱管理信息系統自助查詢評審結果,評審通過人員可下載并打印個人電子職稱證書。
七、公開方式
天津港(集團)有限公司網站 (http://www.a0558.com)。
八、本方案如與市人社局要求不符,以市人社局要求為準。
附件:2020年評委會安排情況一覽表